建寧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條件
申報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1.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,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,產權明晰,且在建寧依法注冊和稅務登記滿一年。
2.具備健全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并按章納稅,能及時向統計財政等部門提供財務報表、納稅證明和數據信息。
3.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、環保合格、屬鼓勵類型且具有一定的經濟社會效益;企業賬證俱全、依法納稅;近三年無安全生產不良記錄、未違反環境保護有關規定;企業無涉黑涉惡情況;企業當年無不良社會誠信記錄,申報截止日前未在“信用中國(福建)”網站上查詢到黑名單。
4.項目申報要求的其他條件,按支持類別申報指南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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